飞机行李携带规定如下:
1. 随身携带行李:
– 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
– 经济舱和商务舱件数不得超过1件,体积不得超过55×40×20立方厘米;
– 头等舱可携带两件,超过规定的必须要办理托运。
2. 免费托运行李:
– 经济舱免费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商务舱免费重量不超过30公斤,头等舱免费重量不超过40公斤;
– 每件体积不得超过40×60×100立方厘米,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若超过50公斤,航空公司有权拒载);
– 超过免费重量部分,收取托运费,收费标准是按照经济舱票价全价机票的1.5%/公斤。
3. 随身携带物品限制:
– 每人可携带一件物品,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
– 头等舱旅客可以携带两件五公斤;
– 打火机、液体、刀具等不得作为随身携带物品带上飞机。
4. 特殊物品限制:
– 不允许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只可以随身携带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消费用电子装置;
– 备用电池每人限带2个。
请注意,不同航空公司可能会有略微不同的规定,建议在乘机前查阅具体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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